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社团名称: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倾心社。
第二条 社团的性质:社团是在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心理指导老师的带领下,由学生自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。
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:完善自我,服务他人。会员积极主动地帮助自己周围的同学,在他们有困难时能帮他们走出困境,争取在学校里营造一个积极乐观、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;同时,会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还可以学到许多有关心理健康的知识,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第四条 本社团的工作任务:配合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开展工作,提高心理素质,实现自我价值。积极开展宣传与学习,带动和影响中学生进行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,自我发展,为使中学生成长为素质全面的社会主义优秀人才做出有益的贡献。
第五条 指导思想: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,唤起广大师生对心理健康的关注,进而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和人格完善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六条 组织原则:本社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个人服从集体,少数服从多数。下级服从上级。
第七条 组织结构及职责:
1.社长:1名,组织和主持社团的日常事物,督促工作、活动方案的实施,指导各成员的工作,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,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;主持召开会员大会;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2.副社长:2名,协助社长做好社团工作。
3. 宣传部:设部长、副部长各1名, 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。
4. 组织部:设部长、副部长各1名,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组织、策划。
5.编辑部:设部长、副部长各1名,负责《鲁帅有约》报的编辑。
6. 网络部:设部长、副部长各1名,负责社团的网站建设与网站更新。
7. 联络部:设部长、副部长各1名,负责接待、安排来心理活动中心活动的同学,并对活动情况做一些必要的记录。负责与学校各部门、各年级、各班级的有关人员的联络与沟通,负责联系社团活动赞助经费。
8. 调研部:设部长、副部长各1名,负责校园热点心理问题的调查、整理、统计、成文工作。利用问卷,访谈等多种方式对同学关注的问题进行报道。负责有关心理方面论文和课题资料的调查、收集、撰写和研究。
第八条 社团各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及任期:
部门负责人:负责人提名交社团讨论,经2/3或以上的会员通过方能生效。任期一年。
第三章 社 员
第九条 凡取得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学籍,承认本社团章程,自愿参与推广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学生均可申请入会。社员入社的程序是:
(一) 提出书面入会申请;
(二) 社团审核;
社团接到申请后,于七日内做出决定。审核未被通过的,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。
第十条 遵守学校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,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第十一条 社员要逐步学习一定的心理学基础知识,要有热情,有活力、有爱心,要乐于奉献。
第十二条 社员要精诚团结,分工明确,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。
第十三条 社员权利
1. 有观看经典心理影片的权利。
2. 有参加专业心理老师开设的心理辅导,如:考前心理辅导、人际关系心理辅导等权利。
3. 有阅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心理期刊杂志的权利。
4. 有筹划、组织、参与学校及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,如:心理漫画大赛以及心理剧大赛、心理沙龙等权利。
5. 有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;
6. 在本社团享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7. 有退会自由;
第十四条 社员义务
1.遵守社团制定的规章制度;
2.要积极主动地学习;
3.宣传心理学知识
4.认真完成上传下达的有关任务;
5.及时向社团有关部门汇报学生心理动态及工作;
6.有参加社团各项活动的义务;
7.其他义务。
第十五条 会员应为人正直坦诚,工作热情大胆,有一定的工作能力,认真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第十六条 有四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活动视为自愿离会;为社团做出比较突出贡献的会员受奖励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学生处及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平度一中心理社团。
第五章 经 费
第十九条 经费来源:
1、拉取赞助;2、其他合法收入;
第二十条 经费支出:经费用于社团活动的各项工作,禁止经费在会员中分摊。
第二十一条 经费使用:1、经费使用,日常活动的开支单据由指导老师签字生效;
2、在学期末必须由理事会对财务状况进行审核,实行民主财务管理制度。